嘉陵江路主校区人才住房常态化配售第四批次购房意向金预收通知
发布人:李金海 时间:2022-10-28 点击数:
各位购房教职工:
根据嘉陵江路主校区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安排,我公司拟对本次参与人才住房配售的太阳集团tyc5997教职工,预收取相应金额的购房意向金,为做好预收款工作中每一环节,并确保预收款工作有序、高效的进行,现将意向金预收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22年10月31日-11月1日,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13:30-17:00(见附件:购房意向金缴纳时间安排)
二、收款地点
黄岛校区收款地点:嘉陵江路主校区人才住房项目(理工嘉苑)内物业客服中心(3#楼东侧)。
联系人:孙青春,联系电话:15689976617
三、预收额度
1、本次配售预收40万购房意向金,收款后开具意向金收款收据。
注:现场刷本人银行卡交款,不能使用信用卡,(按银监会要求,购房交款不能使用亲属银行卡交款)。
2、购房意向金在购房人办理网签合同时,购房人凭意向金收款收据可直接转为购房款首付款,所交意向金根据购房人按揭贷款情况进行多退少补。
3、经资格审核,申请人获得购房资格却放弃的,预收的购房意向金在选房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人。 选房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人。
四、收款流程
五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
1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:申请人必须已缴满6个月公积金;且男士年龄不超过65岁,女士年龄不超过60岁;
2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首套房:单方贷最多50万,双方贷最多80万;二套房:单方贷最多36万,双方贷最多60万;
3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、借款期限、报送材料等相关事项,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为准;
4、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热线:12329。
备注:对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客户,将不再接受公积金贷款。
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2022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