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2006年度家具计划、行政设备计划及仪器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认真填报计划申请表,具体填报要求如下:
1.各学院、图书馆、现代教育中心、实训中心等教学单位的办公设备列行政设备计划;
2.各类专用教室、学生公寓、单身楼等公用家具计划,由对应的管理部门申报,新增公用家具必须附加论证报告(报告应详细说明现有该类公共家具总量、计划新增人员数量、申请数量及用途等);
3.表格中各项内容,特别是"仪器设备名称"、"规格、型号及主要技术指标"、"参考生产厂家"等应填写应详细、规范;微机、打印机如无特殊要求,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统一标准配置;
4.家具和设备计划应根据本部门的需要程度,按由急到缓的顺序填报,以便确保重点;
5.仪器设备大修计划包括以下几类:
(1)5万元≤单价≤10万元,维修费≥ 3000元的教学仪器设备;
(2)单价≥ 10万元,维修费≥ 5000元的教学仪器设备;
(3)维修费≥ 5000元的后勤运行设备。
6.家具、设备和大修计划申请表应在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章后,于2005年11月28日(周五)前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(图书科技楼1205室),黄岛校区送交国资处黄岛办公室。
附件:
1.太阳集团tyc59972006年度行政设备计划申报表
2.太阳集团tyc59972006年度家具计划申报表
3.太阳集团tyc59972006年度仪器设备大修计划申报表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05年11月7日